發言時間 101/11/1314:45:06
發言人 羅偉 發言人職稱 財務管理總處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788838#81818
主旨 : 公告董事會決議子公司合勤科技第四次買回庫藏股,
註銷本公司股本之減資基準日訂立案。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1/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13
2.減資緣由:為維護股東權益,子公司合勤科技依相關法令規定,
於98年10月20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自台灣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
買回公司普通股股份,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消除。
3.減資金額:NTD111,150,000元。
4.消除股份:11,115,000股。
5.減資比率:2.2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NTD$4,913,203,5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庫藏股註銷股本之減資基準日為101/11/19。
(2)第四次買回庫藏股係於民國98年10月16日由子公司合勤科技
(原上市代碼:2391)所執行。
(3)合勤科技於民國九99年8月16日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立之投資控股公司,
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合勤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代碼:3704)股票於同日上市,轉換後合勤科技為合勤控股公司100%控制
之子公司。
(4)依據「股份轉換決議」第三條第三點規定,合勤科技已買回之庫藏股中
屬計劃目的為激勵員工並依轉讓員工辦法轉讓者,將由合勤科技繼續持
有並依股份轉換比率轉換為合勤投控公司股票,備供未來依原庫藏股買
回目的執行或依其他法令相關規定辦理。
(5)該減資基準日訂立案己經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勤科技於101年11月13日之各
自召開之董事會中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