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林若亞條款擬明年上路 財部:可抵稅項目仍在研議中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俗稱「林若亞條款」的薪資費用核實減除方案,外傳財政部初步規劃只納入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等3項目,但是差旅費、行車油費不列入可核實減除項目,據估稅損將達40億元,財政部今(1)日表示,法案將送立法院新會期,力拼明年上路,但核實減除項目及稅損金額尚未確認。

▲名模林若亞。(圖/記者黃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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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林若亞2005年收入約30萬元,報稅時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指收入全都花在治裝等費用,全部申請列舉扣除,被國稅局認定是「薪資所得」,不得採列舉扣除,要求補稅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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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亞不服申請復查被國稅局駁回,打官司欲討公道,經承審法官聲請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2月作成釋字第745號解釋,現在也俗稱林若亞條款,認定國稅局不許列舉扣除是違憲行為,2年內檢討修正。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財政部初步規劃納入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等3項目,也就是說,藝人治裝費用、靠行司機自購貨車、教授購買教學用書等,相關費用都可望列入扣抵減稅,財政部估計稅損也將達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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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1)日對此回應,目前核實減除方案還在研議中,所以尚未確認是否為三大減除項目,不過會努力在立法院這個會期提出,年底若能順利完成修法的話,明年就可以上路,民眾可以在109年依據新法規申報。是否因此有稅損40億元,財政部指出,尚未確認實際影響數,如果核實減除內容確認,送立法院後,將會把實際影響數一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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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差旅費、油費,財政部認為,通常行車差旅費、油費等交通費支出都是薪資的項目之一,如果可核實扣除,可能出現民眾大量蒐集單據的情況,所以此次並沒有列入。

蘇建榮日前也表示,大法官745號解釋有關薪資所得核實減除部分,本會期一定會提出方案,依此來看財政部將力拼明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