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過勞認定Q&A一次看 「每月加班逾80小時」就成高危險群

辦公室,上班族(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近年來台灣過勞死案件層出不窮,引起各界關注這個議題。(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台灣職場普遍出現「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情形,讓上班族不得不當「拚命三郎」,造就過勞血汗的工作環境,以致過勞死的案件頻傳。勞動部近期修正「過勞認定參考指引」製作Q&A問答集,供勞工朋友做為參考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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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新制今年3月上路,勞動部職安署配合檢討「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加強說明各項工作負荷的評估及計算方式,並就過勞評估的醫學觀點、認定要件、認定工時標準的合理性,及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及加班時數的認定方式等,製作Q&A問答集。

近年過勞議題備受外界關注,隨著產業工作型態改變,部分勞工因高工時及高壓力,使得工作負荷過重而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職安署特別邀請法學與職業醫學等專家共同研商,歷經三次會議討論後做出修正,考量全球只有日本、韓國及台灣將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列為職業病保險給付範圍,規定是參考日本現行基準,且與韓國差異不大,因此修正不調整「量」的計算,而修正工作負荷等較為正確精準的描述文字。

▲針對過勞認定有相關疑慮者,職安署提醒有兩種方式可以進行解惑。(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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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過勞認定參考指引修正版,「不規律工作」、「工時長」、「作業環境有異常溫度、噪音、時差」、「輪班或夜班工作」,都有機會引起過勞情況發生,進一步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舉例來說,以現行工時每周40小時計算,每月工作總時數約為176小時,一旦超過就算加班,評估發病前1個月內加班時數若超過100小時或發病前2至6個月內,任一期間每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即可認定成「極強相關性」。

職安署指出,該指引是提供政機關處理職業疾病認定及醫師診斷的參考,進一步縮短審查認定期程,以及確保認定見解的一致性,不過實務上認定是否過勞,仍須由醫師按照個案工作負荷情形加以評估。對於過勞認定還有相關問題者,可上「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網站」查詢或洽職安署委託辦理的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