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落實 財政部:公股銀綜合考量

桃園機場洗錢防制,海關,業配 。(圖/關務署提供)

▲八大公股行庫強調,洗錢防制非針對台商 。(圖/關務署提供)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財政部明(22)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內政委員會進行「如何避免泛公股行庫藉著防制洗錢所需,針對香港澳門大陸地區金流進行嚴審現象」財政部報告顯示,公股銀行進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作業與強化措施係為「全面性」,並非特別針對中國大陸或台商進行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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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公股銀行與中國大陸跨境匯款交易金額占比約2成,加上港澳地區則接近4成,對中國大陸跨境匯款交易檢視筆數相對較多,但並非特別針對中國大陸或台商進行嚴格審查。

財政部指出,為順應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國際趨勢,及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即將來台進行第三輪相互評鑑,各公股銀行為符合相關法規並接軌國際,也建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及系統功能優化與新增部分相關強化措施,並積極推動員工教育訓練,定期辦理訓練課程及舉辦各類研習會、講座,以全面提升員工素質並深化洗錢防制觀念。

至於有關公股銀行配合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理跨境匯款作業,依相關規定確認匯款人及受款人資訊完整無誤,審視客戶匯款交易,並了解客戶匯款目的及性質,對於高風險客戶或疑似洗錢表徵態樣者,將綜合考量客戶背景及日常交易模式等因素,適時請客戶說明資金及財富來源,倘仍認為有疑似洗錢或資恐的交易,即需申報可疑交易。

財政部多次透過金融業務研討會督請各公股金融事業機構依據金管會指導事項檢討改善,配合法令積極辦理,有效提升銀行洗錢防制體質,展現公股金融事業機構落實法遵及符合國際金融監理規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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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銀行依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等規定辦理跨境匯款作業,皆沒有特別嚴格審查台商對中國大陸匯款及收款,要求必須備妥詳細交易憑證,否則禁止匯出匯入等情事。

▲八大公股行庫大陸地區洗錢防制表。(製表/記者吳靜君)

在八大公股銀行意見中,多數的銀行包含第一銀行、合庫、台企銀、土銀都提出依據「國家風險報告」香港、澳門以及中國大陸是屬於我國犯罪所得前五大國家(地區)因此才對部分客戶徵提文件或者審查或提高風險等級,但並非「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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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銀行表示,北韓是被國際視為洗錢與資恐高風險與制裁國家,所以僅對靠近北韓的大陸東北地區包含大連、丹東、錦州、瀋陽、圖們、琿春等6個城市納入系統監控;彰銀、輸銀則說,洗錢及資恐高風險、制裁國家,沒有包含港澳及大陸地區。

兆豐銀行則表示,洗錢防制是以風險為基礎為考量,非針對中國大陸與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