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價調降 地價稅收下跌逾2%

▲▼中區國稅局長陳進雄。(圖/記者吳靜君攝)

▲中區國稅局長陳進雄。(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地價稅將開徵,中區國稅局局長陳進雄表示,受到各縣市公告地價的下調,地價稅今年的開徵金額為915億元,相較於106年的開徵金額934億元,下降了2.05%,已經是連續第2年下滑,以六都來說,查定稅額包含台中、台北、桃園以及高雄都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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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地價稅將在11月開徵,課稅期間為今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納稅期間則為11月1日到11月30日止,並以107年的8月31日在地政機關登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所有的土地總歸戶後地價總額計算。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今年的地價稅是按107年申報地價計徵,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約831萬戶,開徵稅額約915億元;相較於106年開徵戶數為820萬戶,開徵稅額為934億元,相較於去年戶數雖然增長了1.37%,稅額卻減少了2.05%。

主要是因為納稅義務人土地所有權變動,使用情形變更及公告地價調整。據了解,地價稅是依據公告地價按照累進稅率計算,因此公告地價對地價稅計算影響甚深,財政部統計,全國107年的公告地價平均調降3.07%,也是造成地價稅額減少的原因。

根據統計,公告地價上調的縣市有11個縣市、調降的有10個縣市,1個縣市持平;但是稅額來說,總共有15個縣市的稅額是增加的,有7個縣市稅額減少,六大直轄市當中,稅額減少有4個,包含台中市、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稅額增加者則是新北市與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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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公告地價調整幅度。(製表/記者吳靜君)

但是稅額增加縣市者多、稅額減少縣市少,為何整體稅額還是下滑?陳進雄解釋,增加的縣市都視微幅增加;減少的城市幅度比較大,所以導致整體的地價稅稅額減少。

財政部也提醒民眾,地價稅繳款單已陸續寄出,記得核對,若無疑問者記得在11月30日前繳納,於期限繳納者,每超過2日就會按滯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15%,如果超過30日未繳且未申請復查者,稅捐稽徵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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