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投票日上班薪資算法懶人包 一張圖讓你秒懂不怕被慣老闆坑錢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台灣明(24)日迎來四年一度的九合一選舉,又碰上10個公投案,勞動部公告「公民投票日」納入勞基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應為放假日,擁有投票權的勞工可依法放假一天,不過選舉日當天要上班的勞工薪水到底怎麼算,一張圖讓你一次搞懂,不怕被慣老闆坑錢又A假。

▲2018九合一大選明日登場,勞動部表示,具有投票權的勞工,若當天要工作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圖/記者周宸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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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選舉投票日與公投放假性質與國定假日有所不同,勞工為了行使投票權利而放假,因此當天原本就沒有上班的人,雇主不須額外給假、給薪。舉例來說,11月24日投票當天恰好是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日,老闆就不用另外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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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若是當天原本就排定正常的出勤日,勞工有權可要求外出投票,投票時間薪資照給,其餘時間應給「加倍工資」,舉例來說,小花利用2小時投票,上班6小時,換句話說,2小時的投票時間工資照給外,其他6小時就必須給2倍薪。

▲投票日當天上班薪資究竟該怎麼算,才不會被老闆坑錢。(圖/記者紀佳妘製表,點圖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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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當天原先是勞工的休息日,在雇主要求勞工出勤的情況下,勞動部指出,除了當天薪資照給外,上班9小時就必須按照休息日加班標準給予加班費,前2小時工資按照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3分之1,第3小時至8小時,另再加給1又3分之2,第9小時起為2又3分之2來計算。

選舉投票日與公投日可依法放假一天,這次是以24日當天的0時起開始計算至24小時結束,勞工上班時間若有跨到這個時段內,雇主應給予2倍工資,並不會因投票尚未開始或結束而有所差別,舉例來講,花花在投票前一晚11點上到投票日當天上午7點,老闆就必須給勞工7小時的加倍工資。

以往國定假日放假,許多雇主會將假日移到別天補休,但投票選舉日則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此外,勞工在投票日當天上班,只要勞資雙方合意,依法可選擇補休或加班費,補休限期原則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老闆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以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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