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智精密(4532) 澄清101年11月24日經濟日報B3版及工商時報B4版報導

發言時間 101/11/2615:02:08
發言人 陳立錦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4837201-172

主旨 : 澄清101年11月24日經濟日報B3版及工商時報B4版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11/24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B3版及工商時報B4版。
2.報導日期:101/11/24
3.報導內容:「法人預估,瑞智全年營收挑戰150億元、EPS約2.2元,獲利再創新高。」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係屬媒體及投資法人善意自行預測及推估;
有關公司銷售、營收及獲利等資訊,應以本公司公告之訊息為準,特此提出澄清。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主動澄清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