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化(1704) 本公司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公告

發言時間 101/11/2617:18:55
發言人 魏正誠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2763-1611

主旨 : 本公司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公告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1/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26
2.公司名稱: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原股東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101/10/19~101/11/19止。
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於101/11/20起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101/12/07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集保證券存褶帳戶。
(2)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