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在大陸分行前10月賺逾31億 金管會設下4大機制嚴管

▲▼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明天(20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針對國銀近3年大陸海外分支據點經營情況,做專題報告。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國銀在大陸分支機構共賺超過3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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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有23家分行及5家子行,在大陸地區的營業據點總數已達74處。截至今年10月底,本國銀行在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稅後盈餘為31.81億元。

金管會也在報告中指出,依照規定,國銀對大陸地區暴險總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決算後淨值的100%。截至今年9月底為54%,風險在可控範圍。

針對國銀在大陸地區的營業據點,金管會將採取4大控管措施。第一,請中央存保及聯徵中心等周邊單位,監控大陸地區信用風險,同時加強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的表報監理,建立銀行業通報大陸地區發生重大信用風險個案事件的重大偶發通報機制。

第二,要求銀行對大陸地區授信第一類授信資產餘額的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比率至少達 1.5%,以提升國銀對大陸地區風險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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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強化對銀行的大陸地區授信風險管理,已要求銀行依據自身的風險承受度進行授信限額管理,包括建立內部授信調整機制,依國家風險、產業風險變化,調整其授信政策。建置相關系統,以即時、全面掌控整體風險,同時要求銀行強化貸後管理工作,落實貸後審核作業。

第四,要求總行發揮對海外分支機構(包括大陸地區分支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管理監督功能。

金管會也強調,會加強國銀在大陸地區的金融機構分支金檢頻率,將風險控管列入年度金融檢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