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元旦上班 老闆要給補假或雙倍薪 別忘了自己的權益

▲勞動部提醒,勞工於元旦國定假日出勤,雇主應給付雙倍工資或依法補假。(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勞動部提醒,勞工於元旦國定假日出勤,雇主應給付雙倍工資或依法補假。(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元旦四天連假登場,勞動部特別提醒,勞工如果在元旦出勤加班,雇主依法得給予雙倍薪水,或經勞資協商給予補假,但須經勞工同意;如果老闆未依法給加班費,勞工可檢附相關證據,撥打1955專線檢舉,違者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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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明,事業單位若跟著人事行政總處的日曆走,根據之前函釋,勞資雙方須事前協商,資方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可調整工時。

元旦四天連假中,由於12月31日周一彈性放假,已在上周六(22日)提前補班,勞動部官員指出,補班為工作日挪移,勞工出勤,雇主無須給休息日加班費;而明天出勤者,因是休息日挪移,雇主則須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另外,自明年1月1日起,勞工每月基本工資將由新台幣2萬2000元調整至2萬3100元,預估約有180.14萬名勞工受惠;而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也由140元調整為150元,約有45.6萬名本國勞工受惠,記得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