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被彰化卡關卻喊冤 經部:核發複審同意函才算數

▲▼風力發電。(示意圖/達志影像)

▲離岸風電卡關,經濟部急找風電業者喝咖啡談事情,引發各界高度關注。(示意圖/達志影像)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離岸風電開發案卡關,彰化縣政府卻拒絕簽和電業籌備許可證的複審同意函,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不過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去年9月就發同意函,可自行決定。不過經濟部對此回應,雖然縣府已表達同意立場,不過場勘後又對開發商提出7項注意事項,因此需再核發複審同意函才算完成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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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經濟部2019年躉購費率將大幅調降,每度從5.8元降為5.1元,風電業者大表不滿,據了解,政府是希望加速業者簽訂相關投資協議書,12月月底彰化縣政府拒絕發出離岸風電業者申請的開發的「同意函」,逼的政府出面找尋法規解套,結果讓1月2號變成是申請核發的「最後一天」。

不過由於離岸風電位在彰化外海,彰化縣政府說還要「仔細思考」,因此尚未能趕在1月2日最後期限發出複審同意函,4大風電業者都沒成功闖關,甚至有人喊出要暫停在台投資計畫,讓經濟部昨天趕緊找業者喝咖啡。

彰化縣政府拒絕簽核電業籌備許可的複審同意函,4間離岸風電業者在彰化共6個風場的電業籌備許可全數未通過。據《聯合報》報導,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前縣長為配合中央政策,早已發出同意函,能源局就可以依法決定核發籌設許可給4家風電業者,為何還要再度發出複審同意函。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根據電業法規定,發電業申請設置審查及作業流程,地方政府有提出意見,因此待參與審查單位同意業者回覆內容且無新增意見後,需再核發複審同意函才算完成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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