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崴資訊(5263) 澄清工商時報第A17版對本公司之報導

發言時間 101/12/0509:45:53
發言人 歐陽志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5372869

主旨 : 澄清工商時報第A17版對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第26款
事實發生日101/12/05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1/12/05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標題「智崴高軟廠完工 產能增2倍」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對外未轉投資加拿大公司,上述報導純屬媒
體、法人等單位自行撰寫,非由本公司對外公佈之訊息。投資建立營運及研發測試中心
之資訊,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投資等相關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