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長選任遭疑聲請重整為「預謀」 華映駁斥

▲面板廠華映。(圖/資料畫面)

▲面板廠華映。(圖/資料畫面)

記者姚惠茹/台北報導

大同旗下面板廠華映(2475)發出聲明,針對媒體報導,銀行團對華映重整案有六大疑點,其中包括華映法務長林敏曾被選任復興航空的破產管理人,令銀行團感到重整可能有「預謀」,華映強調,媒體報導內容有時序倒置及憑空臆測等違誤,因此鄭重澄清,絕無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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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體報導,華映法務長林敏浩律師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令銀行團感到重整可能有「預謀」,華映針對報導表示,內容僅為京城銀行單一銀行片面之詞,並非銀行團整體意見。

華映表示,法務長林敏浩具有台灣及美國律師資格,大陸及美國頂尖學歷,並在國際重大訴訟及談判有豐富經驗及傑出實績,法院因肯認林敏浩法務長之專業能力,選任其為復興航空之破產管理人。

華映認為,法院這項選任對於公司形象名聲有正面助益,且符合公司重視之人才培育,爰予同意,樂觀其成。再者,華映對於主管首重要求績效,法務長林敏浩到任迄今,對於公司有重大貢獻,尤其在國際反壟斷案、專利授權及訴訟、複雜投資及交易等方面,而且無論被選任破產管理人前後,其工作表現持續優異。
 
此外,復興航空破產與公司目前聲請重整,沒有任何關係。法院早於106年11月間即已展開復興航空破產管理人之選任及徵詢作業,並於當時詢問林敏浩律師意願,這個時點距華映因財務週轉困難而聲請重整超過一年之久。
 
何況當年度也就是2017年,華映仍有新臺幣30億元盈餘,財務狀況尚稱正常,若如京城銀行所主張,豈不未卜先知,早已預知一年後將陷於財務困難?京城銀行之主張,顯屬無稽。
 
華映強調,法院歷經超過半年慎重嚴謹之審理及選任程序,於2018年6月作成選任決定,稟持客觀、公開、公平及公正代表國家司法正義,任何人不可能控制法院決定,京城銀行不應為其私利,胡亂影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