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聲明:「高雄幣」與「台東金幣」非法定貨幣 屬於優惠券概念

高雄幣開放了!他光華夜市爽吃只花30元(圖/翻攝PTT)

▲高雄市大高雄觀光協會與民間機構共同推動的紅利積點App「幣多多」,已於18日試營運上線。圖為民眾發文用高雄幣於夜市交易。(圖/翻攝PTT)

記者劉姵呈/綜合報導

高雄市推出「高雄幣」引發熱烈討論,而其實人口只有22萬人的台東縣,早在2年前就推出虛擬的「台東金幣」,為避免民眾將其與本行所發行的法償貨幣相混淆,中央銀行今(23)日特別聲明,「高雄幣」與「台東金幣」皆不是法償貨幣。

其實,中央銀行發行局局長施遵驊早就回應過媒體,高雄幣其實不是貨幣,是類似「優惠券」的概念。高雄要發行高雄幣之前,有透過公文詢問央行,但央行認為,這並不會影響新台幣的發行,所以表示樂觀其成。央行今日特別說明,我國的法償貨幣為「新台幣」,根據「中央銀行法」第13條規定,由央行專責發行,對境內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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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大高雄觀光協會與民間機構共同推動的紅利積點App「幣多多」,已於18日試營運上線。作為繁榮地方經濟的「高雄幣」,央行說,本質是類似電子集點卡或優惠券,因為民眾只能在該市轄區內特約商家消費,可獲取支付金額一定比例的回饋,用以折抵下次消費。

而台東縣政府早在2年前建置在TTPush行動App上的「台東金幣」,本質與「高雄幣」相同,類似電子集點卡或兌換券,但獲取方式有所差異。民眾上網填寫縣府問卷、服務品質調查,或參與縣府活動後,有機會獲取數枚「台東金幣」作為獎勵。每10枚「台東金幣」等值1元新臺幣,可用以兌換該縣轄區內特約商家的商品或折價券,藉此鼓勵民眾參與公共事務。

央行特別指出,而「高雄幣」與「台東金幣」皆非央行所發行的法償貨幣,只是利用行動載具累積點數,限於當地特約商家消費使用的數位行銷工具,且有一定使用期限,並不影響央行新臺幣的發行與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