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2887)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補充公告101年8月30日所發布重大訊息:發行101年度第2次次順位金融債券新台幣61億元

發言時間 101/12/0719:31:06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補充公告101年8月30日所發布
重大訊息:發行101年度第2次次順位金融債券新台幣61億元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2/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第2次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
3.發行總額:新臺幣61億元整,分為A、B二券,其中A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38億元整,
B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23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5,000萬元壹種。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A券為7年期,民國101年12月14日發行,民國108年12月14日到期;
B券為10年期,民國101年12月14日發行,民國111年12月14日到期。
7.發行利率:固定利率,A券年息1.53%、B券年息1.6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本行資本結構,提升資本適足率及提前贖回本行前
所發行之金融債券。
10.承銷方式:無。
11.公司債受託人:無。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銀行營業部。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