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材料(4960) 澄清媒體報導本公司『奇美材11月合併營收來到14.76億元。』

發言時間 101/12/1009:46:07
發言人 曾仲南 發言人職稱 處長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6)5889988

主旨 : 澄清媒體報導本公司『奇美材11月合併營收來到
14.76億元。』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12/09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1/12/09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新聞標題「奇美材 整理後
再上攻」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工商時報101年12月09日B11版,報導本公司:
(1).「奇美材11月合併營收來到14.76億元」
上述為媒體誤寫『合併營收』數據,澄清本公司
11月14.76億元為母公司單獨營收,合併營收則應
為『16.66億元』。
(2).『估第4季約50億元僅比上季減少10%。由於毛
利較好的中小尺寸偏光片出貨增加,加上日圓走貶
,推估第4季毛利率可望維持在11%,全年每股盈餘
可望超過3元』,上述純為媒體臆測,本公司並未正
式公告相關數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