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200萬卻不用繳稅 立院預算中心促檢討

▲▼有錢,炫富。(圖/免費圖庫pxhere、pakutaso)

▲有錢人透過捐贈的方式,可以不用課稅。(圖/免費圖庫pxhere、pakutaso)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高所得卻不需要繳稅的戶數逐年遞增,主要是捐贈扣除額所致,應該通盤檢討現行扣除額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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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0年年收入200萬元以上不用繳稅的有48戶(所得淨額為零);但是到了105年則暴增到188戶,其中還有年收入2000萬元,所得淨額為零,不用繳稅。

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5年度綜所稅申報初步核定統 計專冊,高所得者申報列舉扣除額之捐贈主要為現金(約占97.6%),顯示高所得者多利用現金捐贈減少其稅負,惟外界 對於部分公益團體或信託財產規模龐鉅,但每年用於公益活 動支出占財產比率甚微,或有未辦理公益事務的情事而引起爭議。

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高所得卻無需繳稅的戶數逐年遞增,主要為捐贈扣除額所致,應該通盤檢討現行扣除額的合宜性免稅額與扣除額的訂定。此外,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免稅額與扣除額之訂定係為維持基本生活與衡量納稅能力, 旨在合理減輕人民負擔,以實現量能課稅。

惟依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統計資料,622萬申報戶之綜合所得總額約5.80兆元,列報之免稅額及扣除額約3.61兆元(免稅額約 1.45 兆元、扣除額約2.16兆元),占綜合所得總額的比率已高達 62%,顯示我國綜合所得總額經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據以核算稅額的綜合所得淨額僅占總所得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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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社會各界屢有提高扣除金額、增列扣除項目或擴大適用範圍的建議,考量綜所稅具有量能課稅功能,而扣除額對綜所稅累進稅率造成抵銷效果,允宜通盤檢討現行扣除額。

▼高所得所得淨額表格。(圖/立法院預算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