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預告期」各界吵翻天 勞長:台灣行使罷工權已困難重重

▲▼各工會聲援機師工會罷工並繞行松山機場。(圖/記者季相儒攝)

▲華航機師罷工歷經7天終於落幕,勞資雙方喬不攏,旅客權益也受損,外界關注是否設立罷工預告期的議題。(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台灣史上首次機師罷工,歷經7天、近160小時終於落幕,市場預估華航損失恐達10億元,外界關注是否設立「罷工預告期」制度,已有立委要求列入優先法案,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8)日表示,這個問題可以討論,但要「慎重研議」,在確保工會合法正當行使罷工權及兼顧公共利益等原則下,如何平衡才是關鍵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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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工會從去年中秋節已正式取得罷工權,不過華航勞資協商近半年的時間,卻無法達成共識。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受訪時表示,罷工是勞工最不得已的手段,在這之前工會一定有訴求,勞方不得已為了逼資方坐下來談,才會選擇走這條路,而在工會合法正當行使罷工權及兼顧公共利益等原則下,如何平衡才是關鍵的所在。

▲勞動部長許銘春 。(圖/記者屠惠剛攝)

機師罷工造成許多旅客的權益受損,外界關注是否要訂定「罷工預告期」,許銘春指出,這個議題要慎重研議,不能單看國外有罷工期就來評估,台灣想要行使罷工權已是困難重重,首先要有工會,且調解不成立的情況下,不記名投票超過半數才能發動罷工,這一段時間其實相當於「實質預告」,而預告期的設立是否會阻礙罷工權的行使,須考量的層面很廣,同時也要了解各國家的法治,因此還須慎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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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預告期每隔國家規定不同,勞動部在2017年12月27日召開「民用航空運輸事業罷工預告制度之可行性座談會」,根據會議紀錄顯示,美國、義大利、日本等國規定10天的預告時間,加拿大、法國則分別是72小時、48小時的預告期,至於德國與香港則沒有所謂的罷工預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