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住院醫師納《勞基法》 9月起也有退休金、資遣費了

▲▼醫生,醫療,手術,醫病關係,醫療糾紛。(圖/pixabay)

▲勞動部公告,今年9月1日起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不過主治醫師及公立醫院的住院醫師則不列入此範圍。(示意圖/pixabay)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12)日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自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住院醫師將成為勞基法的適用對象,規範工時、休息、休假等事宜,屆時與勞工一樣適用勞退新制,同時也有資遣費,不過主治醫師及公立醫院的住院醫師則不列入這次指定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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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的等同權益保障」是小英政府重要的勞動政見,各界對於醫師勞動權益應合宜保障,具有相當的共識。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醫師工作性質特殊、養成時間長,同時與民眾就醫權益相關,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必須同步考量工時及相關醫療制度調整等配套措施。

此外,主治醫師則因自主性高、工作態樣多元,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難度,因此先指定該業僱用的住院醫師自9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但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住院醫師,已有相關公務人員法制規範,則不列入本次指定適用範圍。

黃維琛指出,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首先將有法定退休金,再者是法定職業災害保障,以及勞資雙方可尋求接受的工時範圍,因此對院醫師來說,9月後將會有明顯差別。

黃維琛說,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前,勞動部曾與醫師相關團體,以及衛福部規劃人力補充培訓等相關配套措施,也提出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的需求,不過未來會審慎評估,將蒐集各界意見、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預告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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