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3631) 公告變更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發言時間 101/12/1415:25:51
發言人 林朝榮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8209-2883

主旨 : 公告變更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二次有擔
保轉換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1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參億元及
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貳億元,合計新台幣伍億元
4.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及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新台幣伍億元整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1)該計劃原透過汶萊Chernan Technology group(Brunei)Limited及賽席爾Chernan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間接轉投資晟楠科技(吉安)有限公司新台幣參億元及償還
銀行借款新台幣貳億元。
(2)原計劃以透過汶萊Chernan Technology group(Brunei)Limited及賽席爾Chernan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間接轉投資晟楠科技(吉安)有限公司,因受歐債危機影響
市場不佳,國際錫價大幅下跌,導致相關計畫延後,擬將轉投資計畫金額由新台幣
300,000仟元降至新台幣151,550仟元,剩餘款項用以償還銀行借款新台幣@304,000仟元
及充實營運資金44,450仟元,以節省利息支出並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由承銷商包銷,並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詳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其相關條件將依有關法令
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
詳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其相關條件將依有關
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
詳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其相關條件將依有關
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
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詳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及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公開說明書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所定發行相關事項,如法令變動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
正需要時,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