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2408)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發言時間 101/12/1417:11:30
發言人 李培瑛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81688-1900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所規定之對象
4.私募股數或張數:5,294,117,644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得私募總額度以不超過109.35億股普通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12月14日為定價日,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做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經依上述基準計算結果所得之參考價格為新台幣2.02元,並以參考價格之84%計價,
訂定每股私募價格為新台幣1.7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
行性等因素,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所需之資金,故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01/12/14
11.參考價格:2.02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70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惟本次發行之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新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起3
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8條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再行賣出,自交付日起滿3
年後依相關規定,應先取具主管機關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並向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後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次實際私募股數、私募價格、基準日、資金運用計劃、資金
用途及進度、預計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斟酌實際情勢
並依照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參酌專家意見及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變化作必要之變更,
並配合辦理一切私募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