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喬工業(1815)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發言時間 101/12/1716:58:26
發言人 謝銘男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57658分機102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1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暫定新臺幣3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價格依法定規則計算,以不低於向金管會申報案
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八成,暫訂為新台幣12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總數10%由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2,5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80%計20,000,000股由
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
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
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
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並於除權交易日前五
個營業日召開董事會決定實際發行價格及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