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251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楊財務長 台永升任副總經理案。

發言時間 101/12/1818:01:13
發言人 陳柏仲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28-800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楊財務長 台永升任副總經理案。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18
2.公司名稱:新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升任楊財務長 台永為本公司副總經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升任案自民國102年01月01日起生效。
(2)仍兼任財務長乙職。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