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2303) 公告本公司取得聯穎光電(股)公司股權之相關資料

發言時間 101/12/1917:43:07
發言人 劉啟東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8-916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取得聯穎光電(股)公司股權之相關資料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聯穎光電(股)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1/12/19~101/12/1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普通股88,213,314 股;每單位價格:約當新台幣10.89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60,273,76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聯電新投資事業(股)公司;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集團內組織進行重組。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參與現金增資日期:99/10、100/9、101/9
取得總金額:新台幣 960,273,768元
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60,273,768元,分次取得。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雙方董事會。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對標的公司之原始投資金額及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普通股88,213,314 股;總金額:新台幣960,273,768元。持股比例:74.69%。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總資產比率:17.95%;股東權益比率:23.79%。
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新台幣33,238,597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集團內組織進行重組。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1年12月19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民國101年12月19日(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