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扣除額12萬下周政院討論 財政部擬3方向施行

▲老年,老人,阿公,爺爺,輪椅,生病,復健,照顧,長期照顧,居家照顧。(圖/翻攝自pixabay)

▲行政院下周要討論長照扣除額,減輕家中有老人需要長期照護的納稅義務人納稅負擔。(圖/翻攝自pixabay、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行政院下周將要進行綜所稅列入「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進行討論,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要求,長照扣除額要考慮排富、以及要考量居家照顧,沒有錢請看護或者是送到長期照護中心的老人,也必須要有抵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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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日(11)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接受質詢,江永昌關心行政院將討論長照扣特別扣除額的相關內容。蘇建榮回應,下周將在行政院進行討論。

根據了解,財政部的草案規劃,長照扣除額擬定每年12萬元,現階段並沒有規劃排富條款,而適用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的親屬依長期照護法規範評估具有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的證明者。而可能方向為三:一,為經衛福部、地方政府提供獲認可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的長期照顧費用;二,或者聘僱合法的長照人員及看謢人員;三,要先申請身心障礙特別扣除以及保險給付之後,剩餘才能再申請長照特別扣除額。

江永昌則問及,是否應該納入排富條款,因為學前幼兒特別扣除額都有排富條款,而長照沒有排富條款,無法理解財政部的邏輯是什麼?以及如果居家照護的老人怎麼辦,這些人請不起看護工、或者送長照機構照護,但確實有長照需求卻因為缺乏單據,而無法享受到減稅利益。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洪連盛也認為,長照特別扣除額應納入排富條款,但是不一定稅率級距在20%者就被排掉,而是更高的稅率級距,例如30%或者是40%。蘇建榮回應,立委的建議可以納入考量,目前將收集各方意見做參考,預計下周將與政院續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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