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2448) 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發言時間 101/12/2018:58:11
發言人 張世賢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78000#133203

主旨 : 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1/12/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黃兆年副總經理
鄧紹猷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黃兆年副總經理:英特明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鄧紹猷協理:英特明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