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光學(3019) 代子公司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赴大陸投資

發言時間 101/12/2118:27:59
發言人 張士駿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533-5175

主旨 : 代子公司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赴大陸投資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21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擬視情況分次增資第三地區AO ETHER
INTERNATIONAL(CAYMAN) LIMITED美金2,350萬元 ,再購置機器設
備作價轉投資大陸亞太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23,5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亞太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200,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23,500,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移動式消費性電子產品設計及製造。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亞太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新設立故無此情形。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亞太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新設立故無此情形。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亞太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新設立故無此情形。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1,200,00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新台幣716,300仟元(以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計算)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58.47%(以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計算)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73.09%(以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計算)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88.02%(以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計算)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200,000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2.56%(以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計算)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55%(以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計算)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4.28%(以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計算)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新設立故無此情形。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亞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新設立故無此情形。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