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系列/繳稅三大錯誤 小心被追稅加罰當冤大頭

▲▼塑膠貨幣、信用卡、提款卡(圖/記者周宸亘攝)

▲用信用卡繳稅,也常會出現重新授權以及非申報戶內的本人配偶信用卡繳稅的錯誤,可是不行的喔(圖/記者周宸亘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再過沒幾日,就到了5月要報稅的時間,民眾開始要準備報稅的事宜了,但是有些錯誤千萬勿犯,免得侵害自己的權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過去有些案例,雖然在網路上完成申報,卻因為繳稅發生錯誤,導致事後被追繳稅款和利息,所以民眾要報稅、繳稅時都要多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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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綜所稅的結算申報,採網路申報者可以使用現金、自動櫃員機(ATM),或者是繳稅取款委託、信用卡、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等轉帳方式繳稅。

但是民眾如果是選擇現金或ATM繳款者,就必須要列印綜所稅結算稅額繳款書,並且在5月31日以前,到金融機構繳納,如果稅額在2萬元以下,則可以在各大超商,例如統一、全家、萊爾富與OK便利店等繳納;或者要到ATM轉帳完成繳納,如果遲繳、忘記繳,就會被加計滯納金與利息。

另外,選用繳稅取款委託者,扣款失敗最常有的原因包含帳號填寫錯誤,包含填寫已經結清或者是靜止戶、存款人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存款不足導致扣款失敗。

選用信用卡繳稅,依規定必須要申報戶內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持有的卡片繳稅,而且僅能使用1張信用卡、並且授權一次,如果重新授權,就必須在5月31日以前,在營業時間向信用卡發卡單位,例如發卡銀行等取消授權,並在次一個營業日透過網路查詢(https:paytax.nat.gov.tw)確認授權已經取消後,再重新辦理授權;如果是選用金融卡或者是活期存款帳戶繳稅,則是立即扣款,較不會發生未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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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最常出現的錯誤。(製表/記者吳靜君;資料來源/北區國稅局)

國稅局也提醒,民眾在網路申報的時候,選擇以現金或ATM繳稅,填寫「日後退稅帳戶欄位」,卻以為可以由該帳戶轉帳或者讓國稅局取款,導致沒有繳稅日後被追繳稅款並加計滯納金與利息。

根據財政部統計,現在透過網路報稅者已經高達94%多,其中多元繳稅像是委託轉帳、ATM、電子錢包、便利商店、信用卡、金融卡以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者,已經達到87%多。所以國稅局也提醒,現在網路申報系統已經多處有提醒訊息,請民眾在報稅時要小心填寫,避免操作或填寫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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