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申請延長緊急處分 獲法院裁定延長90天

▲▼ 華映CBT楊梅廠  。(圖/記者林振民攝)

▲華映CBT楊梅廠 。(圖/記者林振民攝)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大同公司旗下面板廠華映(2475)今(1)日公告,經上網查詢,桃園地方法院已經准許華映聲請延長緊急處分的聲請,自今天開始,可以延長90天。意味這段期間,債權人暫時無法採取動作,華映可以獲得90天喘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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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映先前聲請的緊急處分,包括自裁定公告日起90日內,華映債權人不得行使對華映債權;華映對所負債務亦不得履行。

但為維持營運所必要履約行為及支付繼續營業所必要經常性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員工薪資、退休金、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及資遣費者,不在此限。

華映就其所有不動產、動產、債權(含基金、衍生性金融資產、投資)及其他一切具有財產價值權利,除但書規定外,不得進行各種處分或增加負擔。對於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程序(含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不包括執行名義之取得)也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