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金可(8406) 子公司海昌與眼力健(上海)簽訂經銷合約

發言時間 101/12/2415:45:24
發言人 潘銘雄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 發言人電話 86-21-64857277#158

主旨 : 子公司海昌與眼力健(上海)簽訂經銷合約
符合條款第1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2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眼力健(上海)醫療器械貿易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1/1-104/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海昌經銷眼力健全中國(全能)系列商品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禁止經銷眼力健競爭同業商品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創造新的營收來源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產品線互補,策略性合作共創雙贏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