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2418:07:50
發言人 謝昌(人+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11-881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1/12/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王淑娟女士;事業處處長
周建財先生;財務處處長
李銘城先生;行政處處長
李傳昭女士;人資處處長
黃玉美女士;資訊處處長
黃桂芬女士;法務處處長
倫孝顏女士;風管處處長
連進興先生;稽核處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王淑娟女士;兼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協理
周建財先生;兼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協理
李銘城先生;兼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協理
李傳昭女士;兼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協理
黃玉美女士;兼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協理
黃桂芬女士;兼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協理
倫孝顏女士;兼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協理
連進興先生;兼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協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