燁興公司(2007)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不動產

發言時間 101/12/2620:01:50
發言人 顧季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1111-502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不動產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一)高雄市鼓山區龍東段16地號土地;面積5,000.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
(二)高雄市鼓山區龍東段17地號土地;面積4,723.6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
(三)高雄市鼓山區龍東段18地號土地;面積8,299.72平方公尺,權利範圍:全部
,合計18,024.28平方公尺(約5,452.3447坪)等三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1/12/26~101/12/2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8,024.28平方公尺,(約5,452.3447坪)
每單位價格:1,400,000元/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633,282,58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義大華都企業(股)公司及義大華悅酒店(股)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均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義大華都企業(股)公司及義大華悅酒店(股)公司係為因應
本公司多角化經營發展,在買賣標的物上開發精品購物廣場及
國際觀光酒店,而成立持股100%之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49.6億元,因交易對象屬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故遞延處分利益。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買賣合約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及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8,287,572,000元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8,211,231,11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師姓名:林書弘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師姓名:黃景昇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歐亞開業證書字號:(91)台內估字第000048號
中華開業證書字號:(99)台內估字第00036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出售本買賣標的物,以利子公司開發精品購物廣場及國際觀光酒店。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1 年12 月26 日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民國101 年12 月26 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