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被判8年定讞 大同前董座林蔚山:完全無法接受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圖/資料照)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圖/資料照)

記者劉姵呈/台北報導

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掏空大同一案,最高法院昨(29)日駁回上訴,林蔚山被判8年徒刑,全案定讞。而林蔚山透過大同公司也在昨日晚間發出「沉痛聲明」,表示對最高法院的駁回判決非常遺憾也「完全無法接受」,強調自己是受害人,現在還是保證人繼續承擔債務,已經向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新竹商銀。

大同公司代前董座林蔚山發出聲明,表示對最高法院的駁回判決非常遺憾也完全無法接受。判決說林蔚山為了脫免債務,把債務轉嫁給大同,林蔚山說這完全不是事實,因為到現在為止自己還是保證人繼續承擔債務,說自己沒有脫免任何一毛錢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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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蔚山表示,新竹商銀的職員已經承認了與通達公司的周雲楠勾串作假交易,結果周雲楠輕判,銀行職員連被起訴都沒有。林蔚山說,銀行職員提供假發票給周雲楠洗錢到海外,借款到期無法清償,新竹商銀稽核已查獲,但擔心追償會成呆帳,銀行董事會竟批准用借新還舊契約代通達公司清償。


▲通達案大同(2371)前董事長林蔚山判刑8年定讞,林蔚山昨日晚間發布聲明喊冤,「完全無法接受」,希望重新調查本案。

林蔚山也說,隨後相關人等和周雲楠共同設計營造通達公司經營良好假象,以引誘其他銀行貸款,尙投投資以及自己擔任保證人。「如果自己知道是假交易,怎麼可能去當保證人?」

林蔚山說自己提出告訴,調查局當初是以洗錢防制法和違反銀行法移送,但檢察官曲解洗錢防制法,這兩個部分通通不處理。「反而以背信罪起訴,最後被害人反而變成被告,極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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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蔚山說已經向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為什麼銀行明知通達假交易,仍以契約自由掩蓋不法洗錢,准許借新還舊,甚至表明要求周雲楠去吸引其他投資人及銀行轉貸。

林蔚山強調,銀行配合周雲楠這麼做,這麼多銀行的徵信人員都被周雲楠和新竹商銀給設計騙了,自己能有什麼能力比銀行有更強的徴信能力。因此他強烈希望,本案要重新調查清楚,還給正直誠信的企業家清白,希望司法重新建立公正公平的處理,以還給人民對司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