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光電(3362) 公告本公司投資大陸事宜

發言時間 101/12/2717:42:48
發言人 羅章浚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5659888#10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投資大陸事宜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2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第三地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適用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先進光電科技(鎮江)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USD4,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USD4,0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1.非球面模造透鏡
2.其他未裝配光學元件
3.照相機物鏡,具有方向及高低米位分劃定位裝置者
4.照相機自動對焦伸縮鏡頭
5.其他物鏡,供照相機、投影機或照相放大器或縮影器用者
6.其他物鏡
7.濾光鏡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USD3,295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NTD41,236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SD4,00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海外製造廠增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1年12月27日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1.民國101年12月27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D8,000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1.11%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7.20%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29.82%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USD4,000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6.19%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8.9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15.52%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8年投資利益NTD39,410仟元
99年投資損失NTD99,941仟元
100年投資損失NTD41,236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