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虎科技(8033) 董事會決議辦理101年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繳款期間等相關事宜

發言時間 101/12/2721:41:04
發言人 林崇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591616

主旨 : 董事會決議辦理101年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繳款期間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公司101年10月05日股東臨時會通過以私募發行普通股30,000,000
股額度內,並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擬分3次辦理。
5.得私募額度:3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以下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二、依上述訂價方式,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01年12月27日為定價日,定價日
前1、3、5個營業日(不含定價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平均數分別為8.80元、8.80元、
8.90元,擇前5個營業日之參考價8.90元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均價7.70元,取二者較
高者為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並訂定實際私募價格8元,上述定價方式符合法令規定及
參考本公司目前狀況、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目前確有挹注資金之需求,惟如透過公開發行有價證
券之方式籌資,恐不易於短期間內順利取得所需資金,為避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故
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1/12/27
11.參考價格:8.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8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
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
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賣出。本公司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
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
函後,向金管會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自101年12月27日至101年12月28日。
(2)本次增資基準日為101年12月28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