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有2筆「勞保、勞退都可以領」 這種人最多有3筆別搞混

▲▼針對高齡者開辦的以房養老政策,9月底申貸額突破百億。(圖/路透社)

▲退休族權益不可不知,退休金至少有2筆可以領,3分鐘讓你搞懂請領資格和計算方式。(示意圖/路透社)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退休族一般來說至少有2筆退休金,除了「勞保老年給付」之外,還有「勞工退休金」,不少勞工把這2件事情搞混了,以為只有一筆退休金,就連請領資格、退休金計算方式也霧傻傻,其實只要搞懂3大差別,就能趁早準備理財規畫,避免淪為「下流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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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表示,勞保老年給付和勞工退休金是屬於不同的退休制度,彼此並不會影響另一項的申請。勞工退休金又可分為2種,分別是「新制」、「舊制」,由於上路時間不同,適用的勞工也就不一樣,僅有少數的人才可同時享有勞退舊制與勞退新制的年資,屆時即可請領退休金。

‧勞保老年給付

勞保老年給付是根據《勞保條例》所提供的一項社會保險給付,勞工只要依規定繳交保險費,當符合一定條件時,便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除了受雇勞工,沒有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勞工也能參加。

所有投保勞保的勞工,勞保年資如果在15年以下,勞保老年給付只能一次請領,而年資超過15年者,在2009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有保險年資者,即可選擇一次請領或月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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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民眾若選擇按月請領年金,通常會比一次領還要划算,因為活越久領越久。(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至於一次請領的勞工,勞保老年給付是以勞保投保年資計算金額;若是按月領取者,則是「活越久,領越久」,不過在領取老年年金給付後死亡,如果尚有未及撥入帳戶的老年年金,得由其法定繼承人請領。

‧勞退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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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第一種是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第二種是工作25年以上者;第三種是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符合條件者可自請退休,並向雇主請領退休金。

一般來說,勞退舊制適用於不太可能換工作的勞工,如在國營、大型企業工作的勞工,因為想領到勞退舊制的人,必須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否則即無法符合退休要件。此外,舊制退休金也只能一次領走,不得選擇月退。

‧勞退新制

政府從2005年7月1日起強制採用勞退新制,規定雇主每個月一定要撥出員工薪資的6%,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當成員工的退休金,即使換工作,這筆退休金也會跟著勞工一輩子,只要年滿60歲,無論是否已經退休,即可向勞保局請領勞退個人專戶退休金。

根據規定,年滿60歲的勞工,其新制年資15年以上,可以選擇一次領走退休金,或是按月請領退休金,至於未滿15年者,只能選擇按月請領。勞退新制與勞保老年給付最大的不同是,帳戶的錢是由雇主提撥,該有多少退休金就有多少,即使按月領,平均分配後,不會因月領而有所增加,頂多額外增加每年的利息及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