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福興(9924)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銘宏材料科技(常熟)有限公司辦理解散清算案

發言時間 101/12/2815:42:14
發言人 李國偉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225151-430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銘宏材料科技(常熟)有限公司
辦理解散清算案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2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辦理解散清算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適用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銘宏材料科技(常熟)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1,500,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稀土永磁後段加工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設立初期尚無年度財務報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設立初期尚無年度財務報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設立初期尚無年度財務報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375,000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25%持有之轉投資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實際處分損失待清算後計算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
18.經紀人: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配合合資股東未來營運規劃,擬向大陸有關當局申請辦理解散清算事宜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截至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在案之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為新台幣1,190,794(仟)元,
未扣除本次董事會通過辦理解散清算案之金額。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63.1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3.93%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28.98%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1,127,341(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59.8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2.66%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27.43%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新台幣272,758(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新台幣188,932(仟)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