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發回更二審 台新金吳東亮:感到意外與遺憾

▲▼中華民國三三企業交流會五月份例會,台新金控吳東亮。(圖/記者湯興漢攝)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融圈最著名官民大戰「彰銀案」,台新金跟財政部交戰長達13年多,原本預期今年上半年最高法院會有審理結果出爐。沒想到5月23日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也就是二審將重新判決。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今天(14日)再次痛批財政部毀約背諾,呼籲財政部應誠信履約,並強調後續訴訟程序仍將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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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今天上午舉行股東會,外界最關注彰銀案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情勢似乎對台新金較為不利。吳東亮在股東會上特別對所有股東表示:「我們與財政部間之彰銀經營權訴訟,最高法院在5月23日宣判廢棄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這個結果讓我們感到非常意外與遺憾。」

吳東亮說明,民國92年彰銀發生財務困境,發行GDR後也沒人買,政府當時一方面為執行公股金融機構整併政策、一方面也為解決彰銀問題,所以由彰銀在94年以公開競標的方式進行增資,財政部並書面公開支持得標人取得彰銀經營權。台新當時參與競標並以溢價365億元得標,之後並派出經營團隊努力經營,終於讓彰銀改頭換面、績效大幅成長。

但是,在台新金努力經營多年後,財政部卻毀約背諾,於103年以政府之力介入彰銀股東會的董事改選,以各種方式,強奪彰銀經營權,本公司不得已才提出訴訟、捍衛權利。

吳東亮強調:「法院至今都認為雙方係有契約且繼續有效,既然如此,我們希望財政部應誠信履約,所以我們在接下來的訴訟程序仍將繼續努力,為公司爭取應有的權益。」

▲ 台新金今天舉行股東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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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去年稅後淨利129億元,每股稅後盈餘(EPS)達1.09元。對於去年的獲利,董事會提案每股配發約0.72元的股利,其中包括現金股利0.51元,以及股票股利0.21元,股東會最終通過。

今年台新金控第一季的累計稅後盈餘較前期成長16%,吳東亮表示,展望下半年,在美中貿易爭端仍未見和緩之際,會持續關切事件的發展,做好週全的因應,除了嚴謹風險控管,也會持續掌握台商回流的各項業務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