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三讀修訂 投資智慧機械、5G可抵營所稅...有利中小企業數位轉型

▲▼ 立法院臨時會 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 蘇嘉全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三讀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明定企業投資智慧機械以及5G,得以抵減營所稅。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產創條例增訂投資智慧機械與5G支出投資抵減營所稅,可鼓勵中小企業進行數位轉型,對中小企業是一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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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增修條文,明定企業廠商投資智慧機械以及5G設備,其當年度支出金額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得以當年度抵減率5%內,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分3年抵減率3%,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所稅。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指出,政府為鼓勵產業朝智慧製造及第五代行動通訊(5G)應用發展,在此次產創條例修法,新增了「智慧機械+5G系統支出投資抵減」,期盼加速產業升級轉型及建構5G能量。林巨峯分析,自今(108)年1月1日起,企業購置智慧機械及5G系統支出,同一年度支出金額在100萬到10億元之間,皆可適用投資抵減,旨在鼓勵中小企業進行數位轉型,對台灣廣大的中小企業來說,是一大利多。

根據資誠《實現5G商機報告》指出,至2020年,全球5G總投資金額將成長至570億美元,5G將創造出全新的服務選項、應用案例和收入機會,甚至創造新的商業模式,而台灣也將在2020年釋出5G頻譜執照,本次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中「智慧機械+5G系統支出」投資抵減後,相信對台灣企業發展5G將有更大助益。

林巨峯提醒,依修法後規定,投資智慧機械僅有前3年適用期,且投資抵減金額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及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的30%,合併其他投資抵減後不超過50%,因此,企業欲適用該等租稅優惠,應評估適用條件與自身情況後,以爭取最有利之租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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