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1605) 公告子公司:華新(南京)置業開發有限公司處分南京市建鄴區C1地塊建物。

發言時間 102/01/0208:52:34
發言人 林旺財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8726-2211

主旨 : 公告子公司:華新(南京)置業開發有限公司處分南京市建鄴區
C1地塊建物。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3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南京市建鄴區C1地塊專案工程編號NO.9-NO.11之建物。
2.事實發生日:101/12/31~101/12/31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建物面積合計為57,929.13平方公尺,約為24,046.52坪。
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每坪處分平均單價約新台幣249.29千元。
合計總金額5,994,495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及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2,201,496千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預售款:支付合同總價50%。
第二期結構封頂後:支付合同總價20%。
第三期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支付合同總價10%。
第四期取得房產及土地使用權證:支付合同總價10%。
第五期取得房產及土地使用權證半年內:支付合同總價5%。
第六期驗收合格滿一年後:支付合同總價5%。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價全權執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存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