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有誤勿擔心 國稅局:儘速更正申報即可

▲▼報稅最後一天,財政部長蘇建榮視察臺北國稅局,現場有不少民眾趕在最後一天前來報稅。(圖/記者湯興漢攝)

▲民眾報完稅發現申報所得稅時內容有誤,不用過於擔心,政府並不會立即處分,只要民眾向稽徵機關更正申報及可。(圖/記者湯興漢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已經結束,但陸續有民眾發現,報稅的內容有錯誤該怎麼辦?高雄國稅局表示,不論是基本資料錯誤還是要增減扶養親屬,要儘速更正申報,在國稅局核定申報內容前,也能夠要求更正適用列舉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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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綜所稅申報結束,民眾擔心,如果申報內容有誤,是否會被罰鍰?高雄國稅局表示,如果發現申報的資料有誤應該辦理更正,在沒有被檢舉、國稅局查到之前,是免罰的。

不過,更正申報之後如果要補繳稅額,國稅局會會請民眾如期繳納,只須加徵利息,如果還逾期未繳,就會加徵滯納金。

但是因為申報時間已過,所以更正方式只能以人工方式辦理,不適用網路及二維條碼申報等其他方式,需要補稅者也不能再使用信用卡、銀行帳戶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或者行動支付等,只能填寫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

至於更正方式,民眾要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的申報書,並且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更正申報」,5月先採用稅額試算申報者,可註明稅額試算檔案編號,原先用網路、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者,可註明原先申報書的收件編號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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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後,更正申報書以臨櫃、送交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更正。高雄國稅局指出,如果更正內容涉及將標準扣除額變更為適用列舉扣除額,一定要在國稅局核定申報內容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併同更正申報書向戶籍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國稅局將陸續在7月31日首批退稅前,進行申報案件核定,呼籲有更正需要者,儘快提出更正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