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礦業權展限案遭撤銷! 亞泥:深感遺憾並會依法提起上訴

▲▼亞泥空拍。(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 亞洲水泥空拍。(圖/資料照)

記者李瑞瑾/台北報導

立委林淑芬今(11)早於臉書發文指稱,太魯閣族人撤銷經濟部核准之亞泥公司礦業權展限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對此,亞泥回應「深感遺憾」,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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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花蓮廠新城山礦場之礦權於民國106年11月22日屆滿,亞泥依《礦業法》第13 條「採礦權以二十年為限。期滿前一年至六個月間,得申請展限;每次展限不得超過二十年」之規定,於105年11月25日提出申請礦權展限,經濟部及礦務局審查後,於民國106年3月14日核准礦權展限在案,展限20年到2037年為止。

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不滿經濟部同意展限,於是依法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討論後,仍認為經濟部係依據現行規定辦理亞泥展限案,決定維持原處分,環團於是再提起行政訴訟。

林淑芬今早於臉書發文表示,亞泥展限案律師謝孟羽傳來最新消息,太魯閣族人撤銷經濟部核准亞泥公司礦業權展限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訴字第1505號判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對此,亞泥初步回應表示「亞泥深感遺憾,收到判決書後會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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