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獲原能會核可除役! 8月開拆...作業期長達25年

▲▼台電核一廠,核一。(圖/台電提供)

▲原能會核可核一廠正式除役。(圖/資料畫面)

記者姚惠茹/台北報導

原能會今(12)日宣布,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台電核一廠正式獲得核發除役許可,意味著為台灣發電運轉40年的核一廠2部機組,確定將在2號機運轉執照15日屆滿後正式功成身退,成為全台首座邁入除役的核能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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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在104年11月25日收到台電公司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規定,提出的核一廠除役許可申請與相關文件,並在106年6月28日審查通過「第一核能發電廠除役計畫」及「第一核能發電廠技術與管理能力及財務基礎評估報告」。

台電復在今年7月4日提出環保署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資料。經原能會審查結果,確認核一廠除役作業規劃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且台電的技術與管理能力足以勝任除役之執行,合於核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法核發除役許可。

原能會表示,台電在取得核一廠除役許可後,應依核定之除役計畫執行相關作業,原能會也將在除役期間執行視察及審查作業,確認台電確實按照除役計畫,推動除役拆除等相關作業,並妥善辦理除役期間的各項輻射防護、用過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環境輻射監測及工程管理等工作,以維護民眾健康與環境安全。

台電表示,為期25年的除役作業,預計8月起陸續拆除廠內鐵塔與氣渦輪發電機組,也期盼地方政府協助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啟用,以利反應器爐心燃料移出,如期進行後續除役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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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電廠除役為社會關注的議題,原能會作為全民的原能會,已在對外網站上建立核能電廠除役管制專區,將持續公布核一廠除役安全管制與公眾參與等相關資訊,供民眾參閱,落實資訊公開,使除役安全管制作業透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