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豪雨成災 國稅局提醒保存證據減免稅捐

▲▼鳳山府前路淹水,機車慘遭滅頂。(圖/記者賴君欣攝)

▲國稅局提醒水災民眾,保存淹水證據以作為減免稅捐之用。(圖/記者賴君欣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熱帶性低氣壓豪雨對台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多加注意,並做好防汛準備及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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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表示,如果財物有遭受損失,請務必先拍照保存證據,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包含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的統一發票或收據,向當地國稅局報備災害損失並申請減免稅捐,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高雄國稅局說明,有關國稅、地方稅災害損失減免、稅捐延期或分期繳納及應檢附文件資訊,已彙整置放於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網址:https://www.ntbk.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1509/8561318481514606541) ,民眾可至該專區下載查詢,或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 (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09W) 服務申請。

如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或稅捐延期、分期繳納規定或申請報備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民眾也可就近向所在地國稅局洽詢,以進一步了解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