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3大金融基金 未來可投資台股ETF或股票

▲▼金管會。(圖/記者紀佳妘攝)

▲金管會今天公布,將放寬及明訂3大金融基金資金運用項目。(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24)日公布,近期將預告修正保險安定基金、地震保險基金及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等3大財團法人基金辦法,包括資金運用項目,以及限額等相關規定,部分增訂可投資台股基金或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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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法在今年2月起上路,金管會重新檢視所主管的「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及「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並就實際運作需求、現行法令規定與財團法人法規範衡平性等考量進行調整。

金管會所掌管的3大基金都有肩負政策使命及安定市場的功能,因此明訂相關負責人任用、代理及資金運用的項目與限額。在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方面,增訂可投資一定信坪以上的公司發行無擔保公司債;所有公司債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金總額30%。

另在保險安定基金方面,購買國內成分證券的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內成分證券的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經評等機構,評定為相當等級以上公司所發行的無擔保公司債;其投資總額度不得超過安定基金淨值20%。

至於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可投資上市櫃股票、債券型基金、ETF等,這次則增訂限額,並增列可投資國內成分證券的股票型投信基金;其投資總額度不得超過本基金淨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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