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今到勞動部抗議 要求「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應剔除不適任委員

▲▼桃產總今天集結勞動部底下抗議。(圖/記者余弦妙攝)

▲桃產總今天集結勞動部大樓樓下抗議。(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20)日一早集結到勞動部抗議,提出4大訴求,包括希望勞動部能接納工會建議,確實保障工會活動,讓裁決委員會真正做為工會爭取權益時,不被資方打壓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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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產總今提出5起有關勞資爭議的案件,要勞動部出面說明,其中一起就是台鐵依法休假案,在106年勞裁第8號案,台灣鐵路產業工會依法休假的裁決案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訴,工會獲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決委員會在裁決程序中,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應屬違法,若不是台灣鐵路產業工會上訴,根本不會知道裁決委員在裁決程序面上已違法。

▲桃產總今天集結勞動部提出4大訴求。(圖/記者余弦妙攝)

桃產總說,資方請律師上訴根本就是家常便飯,而一般工會跟勞方卻負擔不起昂貴的律師費用,只能因為沒有資源,被迫接受敗訴,最後的下場就是工會面臨越來越多的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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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桃產總也提到,針對這種結構性的勞資實力不對等,要提出4項訴求,一、裁決委員會應剔除不適任委員,停止限縮工會活動權;二、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9條不應限制90天的申請期限,應延長為一年;三、裁決委員會應主動調查事實及證據、落實移地調查機制及善用入廠訪查權限,並增設專業調查人員調查案件;四、協助工會行政上訴,全面檢視裁決委員會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