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哭!要清算大陸廠房發現被盜賣 東莞台商10多年的心血化為泡影

▲▼大陸國旗、五星紅旗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提醒在大陸經營多年的台商,要注意在大陸重要資產的風險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今(21)日說了一個台商在大陸已購置多年的廠房,遭到大陸廠務經理盜賣,多年心血與想要遺產規劃等計畫,瞬間泡湯的故事,也提醒台商在大陸工廠委由他人經營,必須要注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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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鮭魚返鄉」、「台商回流」議題受到政府與社會的重視。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早期許多台商進入大陸時,趁著土地便宜,買了不少地蓋廠進行生產,後來因為生產成本上升,獲利越來越薄,開始有部分競爭力較弱的台商選擇退出生產經營,直接將土地出租給二房東轉租賺取租金,自己則返台養老多年不親自返回大陸視察經營狀況。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Markets Leader暨兩岸稅務服務合夥會計師/大陸普華永道諮詢顧問有限公司台灣業務發展部稅務服務合夥人段士良就說了一個故事,提醒在大陸經營的台商要注意風險、小心謹慎。

近期就有一位早年赴大陸東莞投資的台商,5年前因為年事已高,小孩也因各自有事業不願去大陸接班,遂將大陸廠房出租後交由一位廠務經理打點公司日常事務,自己則把公司印鑑帶回台灣養老。這位台商年初為規劃身後遺產安排,想將大陸廠房出售後清算公司,再將資金匯回台灣,故委由長子赴大陸代為處理土地買賣事務,不料長子一到東莞,發現先前老舊廠房已成為嶄新的廠辦大樓,父親公司的廠務經理卻一直避不見面,原來廠務經理早已盜刻公章並將土地出售予他人,資金則不知去向。

根據了解,早期會進入中國大陸的台商,在大陸經營起碼10多年以上,所以此一案例也發現,若沒有在中國大陸親自經營、而是委託他人來經營,一個不小心10多年的努力一瞬間幻化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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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提醒台商 大陸含重要資產公司不要輕易委他人經營

段士良提醒,有些台商多年不做經營,僅是靠出租廠房獲利,以為將公章帶回台灣就可以保障公司資產安全,但以前述案例來說,該廠務經理為公司在地唯一代表,即使有證據表示其盜刻公章甚至相關移轉程序含有瑕疵,若相關法律程序已經完成,打官司對抗善意第三方要回土地廠房的勝訴機會也是微乎其微;且就算能夠勝訴,對當地企業財產作強制執行,恐怕又是另一項挑戰。

段士良建議台商,不要輕易將含有重大資產的大陸公司委託他人營運,不然就是需要經常親自訪廠監督,讓當地主管機關與真實的法人代表溝通順暢,否則,資產被有心人盜賣後再處理將會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