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長許銘春今證實 「最低工資法」20日內核定期限遭政院刪除 

▲基本工資審議會議結束,勞動部長許銘春主持會後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日證實「最低工資法」20日內核定期限遭政院刪除。(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政府力推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勞動部在日前已將草案送進行政院審議,但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1)日表示,行政院已開過2次協調會,但經行政院建議後,會把行政院20天內需核定審議結果、法案說明欄針對2次送案「行政院不得退回」等字樣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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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春今日出席金安獎頒獎典禮受訪時表示,最低工資法目前在行政院審議中,當初草案規定行政院要在收到審議結果的隔日起20日內核定,但行政院考量草案已明文規定審議委員會要在每年第三季召開,且在隔年1月1日實行,因此政委建議將20日內核定的期限刪除。

另外,也針對法條說明欄部分,原本為強化審議會權限,若行政院不予核定或逾期限而未核定者,應由勞動部於接到不予核定之日或屆滿日起30天日內,再二度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議審議,本次審議結果報請行政院後,行政院即應予核定,不得退回。


但許銘春說,經行政院建議,「不得退回」字眼也已刪除。她解釋,行政院通常會尊重審議結果,若第一次審議結果遭行政院退回,大家就會做足溝通,因此行政院認為不須載明不得退回。

最後許銘春強調,目前最低工資法僅拿掉上述兩個部分,其他條文也只有微調,目前草案仍在行政院內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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