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吹哨者張晋源被停職 顧立雄:會請永豐金來說明

▲▼立法院財政等聯席委員會  私菸案專案報告 交通部長林佳龍 財政部長蘇建榮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 華航董事長謝世謙 國安局長邱國正。(圖/記者屠惠剛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曾舉發永豐金鼎興與三寶案的「吹哨者」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晋源,遭永豐金與永豐銀行以背信罪提告,並在調查期間對他暫停職務,但薪資照給,引發外界討論。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25)日表示,在司法調查尚未定案前,吹哨者身分仍存在,不能對他做不利處分,因此會請永豐針對提告的依據、所查的證據及停職做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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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出席財委會,他會前受訪時表示,在這特別提醒永豐金,張晋源目前仍具有吹哨者的身分,相關不利處分要留意是不能做的,包括解職、降薪等,儘管第一時間已有進行了解,但未來還是會要銀行局正式請永豐來做說明。

顧立雄指出,當時金管會在調查美國子行案後,價格屬於經營自主的範疇,但後續調查並非那麼清楚,因此將會一併請永豐說明,提起訴訟的依據和所查的證據為何。

外界關注吹哨者保護機制一事,顧立雄說,針對這起事件,對吹哨者不能做不利處分,不過這與當時吹哨事件,並非是同一件事,因此永豐對張晋源提告。

顧立雄認為,在司法調查尚未定案前,吹哨者身分仍存在,不能以另案為理由,因此在還沒確切的結論前,不能對他做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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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強調,針對另外案件的提告依據,在吹哨者還存在的情況下,不能有不利處分,包含工作、薪水等,這部分他想需要做一個釐清。至於所謂的正當性,另案提告的理由必須請永豐做說明,但基於吹哨者身分,也要有保障機制,這都是金管會要了解的範圍之內,因此會請永豐做書面說明,儘管訴訟是他們的權利,但吹哨者保護這是金管會要關切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