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長許銘春又遭質疑獨攬高雄氣爆訴訟案 幕僚:是抹黑造謠

▲基本工資審議會議結束,勞動部長許銘春主持會後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有媒體今(21)日再度報導質疑勞動部長許銘春在5年前,以律師身分承攬11件高雄氣爆國賠案,遭質疑違反旋轉門條例;對此,勞動部長辦公室幕僚出面駁斥,表示當時許銘春在轉任高雄市副市長前就已將律師事務所轉讓他人經營,這之間轉讓皆合法,並強調「任何影射部長與聚賢法律事務所關係匪淺,皆是有心人士意圖抹黑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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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僚表示,許銘春在105年10月1日轉任高雄市副市長前就已將律師事務所轉讓他人經營,這之間轉讓皆合法,且接手者為讓事務所經營能順利上軌道,留任原來員工及採行過去制度,這是事業單位負責人轉換常有情況,若只因負責人轉換就要資遣員工,不僅對員工權益沒保障,也對事業單位經營不利。

並強調,難道一個縣市長或是一家公司負責人更換,就要將原單位專業、勤奮的員工換掉嗎?也要更換所有文書表格嗎?基於以上理由,任何影射許部長與聚賢法律事務所關係匪淺,皆是有心人士意圖抹黑造謠。

另外,幕僚也指出,依照銓敘部歷年來法規解釋公務人員在離職後,自行開業擔任專門職業及技術資格之執行者,並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且法規也進一步解釋,「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之股東」是否包括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資格之執行者(如律師、建築師、醫師、會計師等),條文明確表示,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資格之執行業務者應不屬於該條文適用對象,也就是說許銘春回任律師並沒有旋轉門條款的適用。

且在高雄市國民黨議員陳麗娜在105年11月間公開質疑許銘春違反旋轉門條款時,當時就已公開說明無任何不法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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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僚也說,高雄氣爆對高雄人來說非常沉痛,任何一位高雄人都難以忘懷那一夜的傷痛,當時社會各界也都伸出援手協助災民重建家園,而這之間有許多法律賠償問題,回任律師許銘春是基於律師人道關懷的使命,且曾經有公部門法制業務經驗,為了能盡速釐清市民與國家雙方權益,當時的許銘春律師事務所接受高雄市政府的委託,承辦國賠案件及受災者律師親訪服務,而這些法律案件的承接都是合於規定,並無任何利益輸送疑慮。

最後,幕僚強調,有關任何以高雄氣爆案對許銘春的不實惡意抹黑,將會依法提告,以捍衛個人名譽與清白,端正社會風氣。